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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毕业生档案转递注意事项

2017年10月23日 14:25

 

 

    一、学生档案属机要文件,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本人携带,学生毕业时由档案馆统一负责转递。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馆按报到通知书地址统一转递档案

    2.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将转回生源所在地(即按报到通知书地址转递)。

    3.考上研究生的毕业生,凭录取院校的调档函,到档案馆(1016室)统一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4.因挂科和欠费未及时领取毕业证的毕业生,领取毕业证后到档案馆(1016室)单独办理人档案转递

相关事宜(自离校之日起一年内)。

    二、毕业生档案以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为便于本届毕业生了解本人档案转递情况及时、准

确、安全地将其档案转递到就业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

    从8月1日起,毕业生可以凭借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在长师在线的档案转递查询系统上查询EMS快递单

号,以便查询本人档案转递状态。如档案转递后去向不明,20个工作日仍查找无果,请及时与档案馆

联系(联系电话:86168323),邮政局出函查询时间为档案转递寄出后6个月以内,延误查询,产生的

后果将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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