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档案馆成立于2010年,是在原学校办公室档案室基础上升格组建而成。
档案馆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是学校档案信息资源的保管和利用中心,担负着全校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开发和利用工作,对于维护学校历史真实面貌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馆藏的关于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档案材料,具体而生动地反映了学校发展的历史轨迹,是学校各项工作的最为直接、最为真实的历史记录,是学校宝贵的信息资源和文化财富。
长春师范大学档案馆属校直属单位,正处级建制,现由学校副校长分管。档案馆设有综合档案科、学生档案科、人事档案科三个科室,有专职人员8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初级职称3人,另有兼职档案员59人,初步建立了主管校领导——档案馆——各院、处职能部门兼职档案员三级档案管理网络。
档案馆现由综合档案、学生档案和人事档案三部分组成,综合档案位于图书馆楼五楼,总面积约260平方米,库房面积约200平方米;学生档案、人事档案位于教学综合楼十楼,总面积约110平方米,库房面积约90平方米。综合档案馆藏近20000案卷、40000余件。案卷排列总长度为920米,平均每年提供利用档案6000余卷,接待查询4000余人次;学生档案每年平均提供利用8000余卷,接待查询2000余人次;人事档案每年平均提供利用1000余卷,接待查询200余人次。
档案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办法》为依据,出台了《长春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办法》《长春师范大学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工作规范》《长春师范大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等多项规章制度,为逐步规范学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档案服务等各项业务环节提供操作标准和依据。
当前,档案馆正积极致力于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从2009年起使用“南大之星”档案管理软件,目前已在全校范围内全面实施纸质、电子档案同步归档,逐步建立和开放档案网上查询系统,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师生及社会利用的各种需求。
档案馆以“服务、规范、创新、发展”为管理理念,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数字化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档案馆全体工作人员将继续秉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服务理念,齐心协力,为把档案馆真正建设成为学校信息资源的保管基地、档案信息的利用中心,实现数字化、现代化的档案馆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