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全校档案工作。
二、组织制定、实施学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各单位、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销毁全校各部门形成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并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保密。
四、负责接收、管理人事档案和学生(含研究生)档案,及时、准确地进行档案的转递工作。
五、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信息咨询和利用工作,主动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服务。
六、编制检索工具,编辑档案参考资料;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不断提高档案学术水平。
七、组织开展档案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校师生员工“依法治档”的意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八、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档案工作网络,对全校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档案工作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
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档案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