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业务指导>>人事档案>>正文

长春师范大学人事档案工作职责

2016年10月21日 08:42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有关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二、负责收集、鉴别、归档教职工人事档案材料,定期对人事档案进行整理和核对,确保人

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安全。

 三、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工作;随时做好并不断完善人事档案信息,做好人事

案的利用和服务工作。

 四、做好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现代化管理。

 五、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及库房的卫生、防潮、防虫等相关管理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上一条:长春师范大学人事档案利用制度

关闭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长春师范大学档案馆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学校办公室创e工作室  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