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1.出具范围:学习证明是指档案馆应学生要求,为其出具的学习成绩证明、学历证明和学位证明。各类证明的申请人员仅限于曾在长春师范药大学接受学历教育的各类学生。
2.办事程序:
申请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由学校档案馆核对申请人信息并出具学历证明、学位证明。
二、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三、办理地点:
老图书馆502室 电话:0431——86168524
四、注意事项
1.学校下属各学院不能对外出具各类已毕业学生的学习证明。
2.各类学生在未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前均不能办理学历证明和学位证明。